除了EB1A绿卡,还有两种其他类型的“EB1”绿卡:EB1B绿卡可颁发给某些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须证明其在特定学术领域的杰出成就得到国际认可(并且至少有三年该学术领域的教学或研究经验);EB1C绿卡可以颁发给某些跨国公司的经理或高管。如果申请人已经为美国申请雇主工作,则在绿卡申请或最近一次合法非移民入境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美国境外工作至少一年(该雇主必须已经做了至少一年的生意,与在美国境外工作的
阅读更多 +· 申请人不需要与EB1A绿卡申请相关的雇主或其他担保人,因此实际上可以“自行申请”EB1A绿卡;· 申请人无需通过PERM劳工认证程序即可获得EB1A绿卡,PERM劳工认证流程(适用于某些其他基于就业的分类绿卡)可能会延迟绿卡申请的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有资格同时提交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批准EB1A绿卡申请所需的两份主要文件——I-140表格“外籍工人移民申请”(“I-140表格”)和I
阅读更多 +可以从三个维度去对标:背景是否敏感。过去的就业背景是否敏感,部分申请者因过去工作过的机构敏感而进入AP。目前所属的专业领域是否敏感,像是高、精、专、密这些领域,也很容易进入AP,甚至二次面谈。这里要重点注意的是:移民局和领事馆有两套标准,移民局接收的资料在领事馆眼中可能是敏感的。
阅读更多 +可以。即使提交其他移民申请,也不影响申请者重新提交EB-1A移民申请。早在几年前,当EB-5出现超长排期时,许多想尽快前往美国的申请者改变了路线,通过EB-1A移民申请获得了美国绿卡。毕竟不少有能力投资EB-5项目的申请人本身就是“杰出人才”,他们凭借自己的能力和身份优势,成功申请了EB-1A移民。另外,EB-1A和NIW也可以同时递交申请。如果申请者经过专业评估,直接申请EB-1A可能会存在一定
阅读更多 +EB-1A不需要申请者"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符合10项标准中的3项以上,就可以考虑申请。千万不要画蛇添足,移民官也是人,看到枯燥冗长且没有重点的证据资料,他们也会非常烦躁!10项标准中如果确实非常符合5项,那就递交5项的资料;如果只符合3项的标准,那就递交3三项的资料就好。千万不要为了追求证据的数量,在申请材料中放入无用的东西。
阅读更多 +并非如此。美国移民局的审批重点与申请者的居住地和申请地无关。对于在中国的众多申请者来说,选择在中国申请等待更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工作和规划。
阅读更多 +是可以的,每个移民官都有不同的观点。如果不幸被拒,如果已经持有旅游签证,就没有问题,否则,重新申请时需要说明你已经申请了移民签证。
阅读更多 +并非如此。只要申请者的材料准备充分,即使资质一般,也有成功得到移民官批准的机会。移民官在审理案件时,将全面考虑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说服力,以此来判断申请人是否满足杰出人才的要求,并判断是否符合移民条件。如果申请人能够了解移民官对不同领域、不同的行业申请人的审批倾向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准确把握材料准备的方向和内容,全面展现自己的优势,就可以自信地应对审核,并增加成功获得移民局批准的可能性。
阅读更多 +理论上讲,您的EB1A批准是无限期有效的。实际上,越快启动使领馆程序来申请绿卡越好。在国家签证中心向您发出收费账单后,您需要在一年内付费,否则将会被视为放弃绿卡申请。
阅读更多 +EB-1A的核心思想是吸引那些在科技,艺术, 教育,体育和商业领域顶尖的人来美国工作, 以他们杰出的专业能力为美国带来贡献。这五个是大的领域,不是细分的专业范围,找到自己细分的专业范围,是开始撰写申请案前最重要和基础的工作,也是决定成败的第一步。但从另一个方面讲,也不是将专业范围愈狭义的界定就愈有可能在该领域成为顶尖人才而通过申请,重要的是依据申请人的客观情况和背景证据材料, 把握一个好的平衡尺度
阅读更多 +我们往往先不限制客人的思维,虽然我们有标准的资料收集流程和表格,但第一轮收集资料会鼓励客人发散思维,“做加法”地尽量提供全面的信息,然后我们基于收集到的资料,再和客人充分交流,深挖某些方面。我经常会打这样一个比喻,EB-1A申请就像大厨炒菜,客人要提供食材,备料时不要限制自己,尽可能把自己有的都拿出来!这样厨师才能根据所有食材,来决定炒出一盘什么样的大菜来呈现给移民局。我们有时也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
阅读更多 +成功的基础第一是基于申请人自身的条件,第二是能够展示出一个很强的申请案。业界其实有许多条件很好的人没有批过,就是没有用符合法规标准的合格证据展示出自己。审核者看完一个申请案材料,得到的印象还不如本人实际状况。此外,许多申请案,递交了整个厚厚的一摞申请材料,只是从“术”的层面罗列所有材料,不能从“道”的战略层面组织有效证据,同时依法强力主张,说服审批者,这是失败的根本原因。
阅读更多 +大多数申请案都会准备几封推荐信,但没有推荐信或只有一封推荐信获批的案例也不少。推荐信其实不是主要客观证据,也没有法规说一定要有推荐信。美国移民局的观点是:推荐信不是获批的“成功基石”,只是作为参考意见,最终还是审核者根据证据和自由裁量权来裁决。
阅读更多 +EB1A绿卡的有效期是10年,但不是指你的永居身份只有10年,跟身份证一样,到期前6个月申请更新就好。只要你没有违反美国的移民法律,比如长期离境、没有按时报税等等,你的绿卡就不会被撤销。
阅读更多 +当然可以!你可以同时递交多个移民申请,互不影响。比如实际操作中,很多申请人为了更加稳妥,会同时申请EB1A和NIW,先递交NIW移民申请保底,锁定一个排期优先日,然后再递交EB1A申请,用更早的优先日进入EB1A的排期,这样就可以提前几年拿到绿卡。
阅读更多 +美国移民法规定,EB1A申请人需要保持工作范围的持续性,也就是说,你需要在同一个专业领域内持续工作,才能证明你是持续创造价值的行业人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不能换工作。只要你换的工作,依然在你申请的专业领域内,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就不会影响你的申请。同样的,如果你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依然在行业内活跃,依然可以申请EB1A。
阅读更多 +满足EB1A的10项标准中的3项是基本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满足的标准越多越好,关键在于申请人所满足的标准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其在专业领域的杰出性。提交的证据应该具有高质量和说服力,能够清晰地展示申请人的杰出才能。与其提交大量标准,不如集中精力展示最关键的几条。即使申请人满足了多于3项的标准,移民官仍然拥有自由裁量权,会综合评估申请人的整体情况,包括其在专业领域内的声誉和影响力。
阅读更多 +虽然获得奖项可以作为申请EB1A的有力证据,但它并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EB1A的申请条件是多元化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杰出性。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过奖项,但有其他成就或贡献,如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在专业领域内的领导或关键角色、发表的学术文章、艺术作品的展览、在专业领域内获得的高薪或显著报酬等,都可以作为申请EB1A的证据。
阅读更多 +这种观点是一个常见的误区。虽然获得世界知名奖项,可以作为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强有力证据,但这并不是申请EB1A的唯一条件。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所获得的奖项在专业领域内具有重要性,并且申请人是该领域的杰出人才,即可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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