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EB1A的10项标准中的3项是基本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满足的标准越多越好,关键在于申请人所满足的标准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其在专业领域的杰出性。提交的证据应该具有高质量和说服力,能够清晰地展示申请人的杰出才能。与其提交大量标准,不如集中精力展示最关键的几条。即使申请人满足了多于3项的标准,移民官仍然拥有自由裁量权,会综合评估申请人的整体情况,包括其在专业领域内的声誉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