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信的作用、来源和价值 现在,绝大部分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案的材料中都会包含几封推荐信,美国移民局官员也早已习惯在阅读呈请信中去翻看推荐信。许多移民律师也认为推荐信对于申请是绝对必要的。当然,也有一些申请者,出于个人保密等种种原因,不愿请别人写推荐信,只是提交来自专业领域内的专家证言替代推荐信。事实上,美国移民局并没有要求必须提供推荐信,更没有对推荐信数量的要求。我们最近连续两位客户,一位编剧
阅读更多 +美国移民局如何看待推荐信和推荐人 随着EB-1A申请人数持续增长,移民局前些年采取了一些新举措,另许多申请人产生了不困惑。首先,移民局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力水平到达一定杰出的程度,他就应该能够得到推荐信,这听起来很合理,但好象申请人变得必须要提供推荐信。就象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力水平到达一定杰出程度,他就应该能够得到媒体报道。这样对于那些不愿提供,或没有很强关系,或杰出但低调的人才,似乎就变
阅读更多 +什么样的推荐信没有太大价值 无论是不是为移民申请撰写的推荐信,都会带来帮助。如果是以前为获奖或评级得到的推荐信,属于不是为申请专门准备的推荐信,“与生俱来”的属性会令它比专为申请准备的推荐信更有份量。 如果是专为申请准备的推荐信,推荐人可以在信中明确表示认为“为行业做出了意义重大的贡献”,同时通过事实陈述来充分解释为什么自己坚信这种原创贡献是重大的”。如果推荐信只是泛泛而谈或仅仅是对受
阅读更多 +推荐信败笔:与个人声明内容雷同 中国的T教授启动了自己的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向美国移民局寻求被归类为在环境工程方面具备杰出能力的个人,以期获得I-140批准,移民美国。 T教授不但是一所大学的副主任、博导,还兼职于两家环境工程公司,他曾获得过几个全国性奖项,有几篇媒体报道,还是几家行业协会委员。T教授发表过近200篇学术文章和学术报告,也是几家专业期刊的编委,还曾近百次评判过同行工作。几
阅读更多 +中国申请者不合格的推荐信和证明信 中国申请者L目前是一位体操教练,向德克萨斯服务中心提出EB-1A的I-140申请。在第一步审理中,IO认可其满足三类证据标准(评审、媒体报道和论文),不认可获奖和会员两类主张,;在第二步审理中及经过RFE程序,最终拒绝教练的申请。理由是申请者虽然满足了初始证据的数量要求,但未通过1.建立起持续的国家范围或国际上的赞誉和2.成为一小部分比例上升到教练领域极其顶
阅读更多 +一个失败推荐信的案例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总监拒绝了一位室内设计企业家的EB-1A申请,设计师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被驳回。在AAO驳回上诉的裁决信中,有关推荐信是这样评价的: “来自客户的那些推荐信并没有提供足够信息证明呈请人为业界带来的贡献是意义重大的。推荐信分别来自一位CEO,一位市场总监(设计师帮对方装修了房子),另一位E和一位精品店主。这些信件表达了对设计师工作的满意,把她的
阅读更多 +一个成功推荐信的案例 申请人钱先生42岁,在化学领域有一项开创性研究的记录,特别是在工业水处理应用领域。在我们的帮助下,申请人定位于水处理行业具备杰出能力来申请EB-1A。他申请时并没有来自美国的工作邀请。 申请人发表过十六篇文章,其中九篇作为第一作者。文章发表在业内具备高影响因子的主要期刊上。申请人也撰写了几个报给政府的资助申请项目计划书,后来获得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资助。申请人的论文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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