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呈请信时,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依法主张。I-140的呈请是一个依法主张的过程——列举法规、主张符合资格、提供证据支持。通过依法主张、要求得到批准是呈请信的行文内在逻辑。依法主张是依据现行移民法规,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审核者相当于法官,也是依法审理,做出是否赋予这类移民利益的裁决。所以在呈请信中,要时刻围绕“法规标准”,论述“证据合格”,不要试图“以情动人”,而要处处“依法行事”。
阅读更多 +有一个EB-1A申请者是医学研究员,他的证据中有30篇发表的论文和被资助的研究,有10几个审稿,有大量引用数和三封推荐信。他完全自己准备的申请材料,但在提交前不放心,找到我们,请求帮助提前审阅。像这种申请案很普遍,传统上都是用“老三样”来主张:一、用论文来主张符合“出版物的著作权”;二、用审稿来主张“评审”;三、用引用数和推荐信来主张“原创贡献”。 我们发现在他呈请信中,只是列举了一个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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