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的普通类别审核周期长,申请人数多,无法做加急处理。
雇主需要向劳工部证明“劳工短缺”,走正常的招聘流程,即发布招聘广告,等待人员面试,在该广告刊登后的30天里,是法律规定的静默期。完成这一步骤后,劳工部会查证雇主的“劳工短缺”是否属实,这个期间需要3~4个月,查实后可发放劳工证。
NIW则可以申请加急处理。当然,每一份个案提交的材料以及递交的服务中心有所不同,各移民官的审核标准也具有主观意识,周期也会不同,但总体比EB-2的普通类别要快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