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是因为属于以职业为基础(Employment Based )的移民类别,就用了第一个字母EB缩写。
EB1是指美国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别,EB1下面又分为ABC三小类:
第一类EB-1A,是面向具备杰出能力(Extraordinary Ability)的外国人才——杰出人才移民通常指的这一类。相关移民法规将这种杰出能力定义为专长(Expertise,专门技能、专门知识或专门技术)达到的水平可以显示出是属于一小部分比例处在所努力的领域内极顶层位置的人士。此外,申请人还需证明来美后要继续运用这种能力在同一专业范围内和预期实质性利益美国。EB-1A无学历、语言和年龄要求,也不需要美国雇主。如果主申请人获批进而拿到绿卡后,你绿卡上标注的是E11。
第二类EB-1B,专为杰出教授/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Researcher)设置, EB-1B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该是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某些特定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EB-1B 申请需要美国雇主的支持,要提供聘用信,通常该聘用来自大学、学院、公立或私立研究机构;
第三类EB-1C是针对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要求是申请受益人在过去的三年中,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 工作过至少一年,且担任高管或管理的职位,被调派至美国的母公司,关联公司,子公司或者办公室后继续行使高管或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