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今年39岁,是北京某互联网公司的是创始人&总裁,不但有丰富的互联网传媒行业经验,而且参与公司管理带领团队不断壮大,超过十年的媒体和国内知名互联网新闻平台的工作经历,之后便创办自己的互联网传媒公司。
公司致力于互联网传媒行业大数据研究,充分利用自身媒体资源优势整合国内多家新闻资讯网站,提出一整套创新的媒体整合服务方案,并以此服务多家知名公司,横跨了传媒、地产、教育等领域,取得实践性成功,是西北地区整合媒体的优质平台。
梁先生丰富的从商经历以及个人背景都非常优秀,我们对梁先生卓越的成就表示认可,但如何把梁先生的定位成一个对行业前进和发展有杰出贡献的人才,是此次案件申请的难点。EB-1A的申请人遍布各行各业,不仅包括世界一流的科学家,还包括在自身专业领域内取得显著成就的高级工程师、医学家、博士研究生等其他各种科技界人士,想要脱颖而出的确不简单。
根据法案规定,EB-1A申请人满足条件一或二即可申请。条件一是申请人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普利策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很多人以为EB-1A的申请要求要达到诺贝尔奖得主的程度,其实不然。还可以满足第二个条件,申请请人提供十项要求中至少三项即可以放心递交,以证明已达到该领域的最高水平。
EB-1A移民申请条件(满足一或二即可)
一、申请人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普利策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
二、申请人具体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申请人在所在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2.申请人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该协会须仅限杰出人才成为其会员。
3.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申请人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申请人在科研、学术研究、艺术、体育及商业相关领域有原创性的重大贡献。
6.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的主要商业出版物或其它主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
7.申请人在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申请人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9.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如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唱片销售量等来衡量。
通过对梁先生的信息收集,美众律师团队为梁先生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做深度评估,在组织发挥领导性作用、荣获奖项、互联网传媒系统原创性贡献、媒体报道、协会会员等方面深度挖掘,并且陈列出梁先生申请的优势条件:
1、对互联网传媒行业的原创性贡献。
2、互联网协会会员资格。
3、荣获媒体和互联网行业的奖项。
4、多家媒体报道。同时梁先生还提供了推荐信,分别来自行业协会领导、门户网站的总编、上市传媒公司的CEO。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梁先生正式和我们签约,我们团队收集了梁先生申请资料,并将相关资料进行翻译公正,2020年4月律师审核完毕递交至美国移民局,2020年8月接到移民局补料通知,帮助客户整理相关补件清单协助客户递交资料,2021年2月梁先生获得美国I-140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