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签证是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者赴美工作的签证。这种签证没有配额限制,系1990年移民法新创的一种签证。该签证在很大程度上是对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在等级上的划分。H-1B着重在行业中的专长,O-1却着重在行业中的成就。不过,O-1签证在范围及要求方面有相当的限制,不仅申请人必须具备杰出的人才,其美国雇主也必须能够提供与其才能相符的工作。
1. 申请人必须证明持续的国内或国际声誉,来美国从事该杰出领域的临时工作;
2. 在科学、教育、商业、体育领域的杰出才能指的是达到了很高的专业水平,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顶尖的少数人之一;
3. 在艺术领域的杰出才能指的是卓越,卓越体现在艺术领域很高的造诣,体现在技能和认可度方面都高于普通水平;
4. 想要证明在电影、电视领域的杰出才能,申请人必须证明其造诣高于该领域的普通水平。
1. O-1签证持有人能具有双重意愿: O-1签证持有人在申请签证过程中,若是表现出了今后将永久居住于美国的倾向,还是能被允许持非移民签证在美国短期停留,O-1签证属于少数移民局规定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容许具有双重意愿的签证。
2. 适用范围广: 例如并没有像H-1B签证在薪水、工作内容方面都严格限制。
3. 没有工作期限限制: 能适用于那些H-1B工作期限到期的人。
4. 为尚未获得回国居住2年豁免或不能得到豁免的J-1持有人,提供了继续停留在美国工作的最佳选择。
签约
O类杰出人才临时签证材料清单:
1. I-129表
2. 美国雇主出具的雇佣合同,内容包括雇主的公司联系方式,申请人的职位、入职时间,工作时间,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如果是流动性活动,需写明活动安排时间表。
3. 雇主声明:介绍美国雇主的主营业务,基本情况,雇佣申请人的原因,申请人将要参与的活动等。
4. 证明申请人为杰出人才的材料:
A. 奖项、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报纸、行业期刊、出版物、专利
B. 高于同行的薪水单
C. 协会会员证书
O类杰出人才临时签证延期材料:
1. 向移民局递交Form I-129非移民雇员申请表及附表;
2. Form I-94的复印件,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
3. 申请人解释延期的正当理由;
4. 申请人的配偶家属提交Form I-539和延期的支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