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移民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美国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即可申请美国EB-1C移民。
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以上
公司年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并且任职一年以上
申请人所在的中国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某种形式上的联系,如母子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等,双边均运作正常
申请人过去三年内,在该中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并担任经理或者高级主管
申请人赴美的目的是经营管理在美国的公司,该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对申请人个人没有明确学历和语言要求,年龄最好在25-50岁之间
1)L1签证获批时间最快15天
2)投资成本低,对美国公司投资额无强制性规定
3)无临时绿卡过渡, EB-1C获得即为十年期永久绿卡
4)无需申请劳工证,大大简化申请流程和缩短申请时间
5)一人申请全家移民,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评估美国公司经营情况
签订移民合同
准备申请人材料和美国公司申请材料
向移民局递交I-140申请,可同时递交I-485和I-131
可以回国,也可以继续留美
面试辅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面试,在美国直接转换身份(已申请L1A)或在国内面试(如不申请L1A)
申请通过,使馆预约,体检,准备面试
文件名称 | 文件说明 | 文件要求 | 准备人员 |
简历 | 重点描述主审工作经历 | 公司背景、起止时间段、职务、职责等 | 主申请人 |
护照 | 复印件 | 持有人本人签字 | 主申请人 |
结婚公证 | 原件 | 原件 | 主申及配偶 |
出生公证 | 原件 | 原件 | 主、附申请人 |
费用名称 | 收费机构 | 金额 | 收费时间 | 退费标准 |
律师费 | 美众律师事务所 | 4万美元 | 签约时 | 部分可退 |
I-140申请费 | 美国移民局 | 700美元 | 递交前缴纳 | 不退 |
美国成立公司及运营 | 客户自行成立和支付 | 以实际金额为准 | 客户自主支付及运营, 如需代成立按三方机构收取, 运营由客户自理 | 不退 |
商业计划撰写费 | 第三方机构 | 5000美元/次 | 递交申请前 | 不退 |
签证费 | 使领馆 | 190美元 | 面试时缴纳 | 不退 |
第三方费用 (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 翻译费、邮寄费等) | 律所及第三方机构 | 以实际金额为准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不退 |
I-485/I-131(如需) | 美国移民局 | 1140美元 575美元 | 申请前缴纳 | 不退 |
指纹采集费 | 美国移民局 | 85美元/人 | 面试时缴纳 | 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