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目前沿用2010年第九联邦巡回法院的Kazarian案来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符合EB-1A的杰出人才要求:
第一步,移民局审查申请人是否满足了移民局规定的杰出能力的要求,即是否获得一次重大且国际认可的奖项,或者满足了10条要求中的3条;
第二步,如果申请人通过了第一步,则移民局会综合考虑所有的证据,进行最终的资格认定(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这意味着,有证据满足3条或以上要求并不能代表申请人的EB-1A申请就能够获批。移民局在第二步进行整体的分析和判定时,会综合考虑所有的证据,进行最终的判定。比如,当第一步的证据整体质量不够强时,即使通过了第一步,也可能会在第二步被否决。移民局审查官在第二步拥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我们建议您在准备申请的过程中和移民律师密切沟通与合作,确保以最有利的方式组织证据,安排论证,呈现申请。
申请步骤/流程
您向我们提供材料→我们审核整理材料、撰写申请信→将申请递交USCIS→获批后等待排期→排期到期后申请调整身份(在美国境内)或领事馆程序(在美国境外)→取得绿卡。